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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意单纯认为法务水平不如律师这样的论调,既不客观也不和谐,术业有专攻罢了。不如换个视角来看,谈谈风险收益的问题。
现代经济学的基石是“理性人”假设,认为市场中的人都是聪明的、自利的。一个自然的推论就是,大家都不愿意承担没有收益的风险。
行业内的小伙伴都知道,国企以及大型民企,很多时候处理法律相关的事务都以法务总监的意见为主。
好了,思考一个问题:现在公司有一件千万级的合同纠纷,必须要通过诉讼解决了,如果你是公司的法务总监,你选择让自己的部门小伙伴干,还是找一家律所来干?就我执业多年的实践观察,绝大多数法务总监选择找律所。
为什么呢?看看风险和收益就懂了。企业的法务,收益(阳光的)大概就是两点:工资&升职。对于法务总监来讲,升职这一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,毕竟大多数企业都把法务风控当中后台部门看,没必要非从这里面提拔一个CEO出来。所以,干到法务总监可以说职位发展上基本到头了。
那么工资呢?听说过打赢一场官司法务部门集体加薪的么?不多吧~这么看边际收益这块差不多是零。
再看风险。公司发生这么大额的合同纠纷,本身就可能会让别的部门对法务部门的能力产生质疑。如果法务部门亲自动手去打,赢了不过是戴罪立功,让大家虚惊一场。输了可就是雪上加霜,自我成就一大抹不去的污点。万一公司再因此损失个几百万,不仅法务部门的人在公司里被鄙视,没准法务总监也就干到头了。
而找外部律师来打,那观感就大不同了。打赢了,是法务部门慧眼识珠,找到靠谱的律师并且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。打输了,大家更可能指责的也是律师的名不副实。收益有限而风险巨大,理性的选择是什么不用再赘述了吧。
所以,面对高度不确定的诉讼纠纷,除了初入职场的法务新人可能想摩拳擦掌的一试身手之外,真正的资深法务恐怕并不愿意以身犯险,拿自己的饭碗当赌注。而聘请外部律师,正是在很多方面都起到了风险转移的效果,大家双赢,何乐而不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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